當開錯發票要作廢重開、或是消費者拿回發票要重開

1. 先確認是否有印出紙本發票

  • 有紙本發票:發票需收回,在發票上註記作廢或是蓋作廢章
  • 沒有紙本發票,發票存載具:以小白單作為憑證,小白單上有發票號碼,註記作廢或蓋作廢章紀錄
  • 熱感紙用完:裝完熱感紙後,此張結帳單補印小白單,在小白單上註記作廢或蓋作廢章紀錄

※各發票類型是否有紙本發票清單:

  • 個人用發票:有紙本發票
  • 公司用發票:有紙本發票
  • 載具:無紙本發票
  • 捐贈:無紙本發票

2. 進入【結帳單列表】點擊【 搜尋 小圖示,搜尋這筆發票號碼

3. 確認結帳單所列的發票號碼是否一致,在這筆結帳單中點擊右上方【 作廢 

4. 選擇【 作廢原因 後,點擊【 確認作廢 

5. 若需要退現金給顧客,可點擊【 開啟錢櫃 】,接著點擊【 完成 】結束

若需要重開,可點擊【 複製至點餐單 】將原有餐點複製過去後,可調整發票類別並重新結帳

※溫馨小提示:

您可指派僅有少數員工在POS上可操作發票作廢,一般員工無法操作發票作廢

點擊【 作廢 】會出現選擇員工帳號並輸入密碼,系統也會紀錄每一張發票是由哪位員工操作作廢

※門市POS操作發票作廢的最後期限統一為 單數月三號

若超過最後期限,此張發票則無法作廢了

◆ 開立日期4/15,最後作廢期限為5/3 23:59之前

◆ 開立日期5/2,最後作廢期限為7/3 23:59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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