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功能為合乎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為合法安全且受永豐價金信託保障的儲值金**
儲值金模組上線嘍!
現在您可以透過儲值金模組收取儲值金,培養消費者與店家的黏著度。
提供您儲值金規則及如何設定儲值金及相關功能。
儲值金注意事項
- 品牌連鎖店儲值金可跨分店使用
- 儲值金使用同新台幣皆為1:1
- 儲值金與贈點的使用順序為:儲值金>贈點
- 儲值金與贈點持有時效為180天,先儲值之方案先使用,未使用至時效後自動退款
- 消費者完成核銷訂單時自動開立發票
儲值金使用範圍:線下收款,僅限T2 POS收款 (需搭配掃碼設備)
使用儲值金步驟一 設定儲值金銷售方案:
【 品牌管理 】/【 行銷活動設定 】/【 儲值金 】/【 銷售方案 】
可設定您店裡顧客儲值金的贈點方案,增加消費者的儲值意願。
單次單筆儲值金額最高上限為新台幣10000元整,加贈點數與現金為等比1:1幣值
新增方案
點擊綠色的【 +新增方案 】 按鈕,即可新增一筆儲值方案,最多設定10組銷售方案。
。 排序:拖曳『≡』即可將方案排序
。 方案名稱:最多10個字,呈現給消費者看建議以直觀說明為主
。信用卡儲值金額:消費者刷卡儲值花費金額
。加贈點數:消費者購買此銷售方案,可加贈給消費者的點數,若無加贈點數則輸入0。
點選保存後仍需按【 儲存 】後才算完全全部方案的設定。
針對已新增的方案可按【 停用 】/【 啟用中 】調整方案開關,點擊【 刪除 】將該方案刪除
*方案刪除則無法恢復,請重新再設定一筆*
使用儲值金步驟二 設定儲值金可使用分店(連鎖品牌專用):
【 品牌管理 】/【 行銷活動設定 】/【 儲值金 】/【 儲值金設定 】
連鎖品牌總部可透過此項設定,設定可以參與儲值金的相關分店,
點擊『使用分店』可確認到品牌旗下所有分店,點選即可將該分店加入儲值金使用行列中,全數設定完成後點擊『保存』即可保存相關設置。
**系統預設連鎖品牌所有分店皆可使用儲值金,若需設定單店使用限制,請優先完成設置**
使用儲值金步驟三 確認核銷紀錄:
名詞說明
- 總核銷信用卡儲值金額:篩選的時間區段內,所核銷的儲值金額加總
- 總作廢返還儲值金額:篩選的時間區段內,作廢訂單返還消費者的儲值金額加總
- 總核銷贈點:篩選的時間區段內,所核銷的贈點加總
- 總作廢返還贈點:篩選的時間區段內,作廢訂單返還消費者的贈點加總
- 系統服務費:(『總核銷信用卡儲值金額』-『總作廢返還儲值金額』)x系統服務費率
- 品牌儲值金收益:『總核銷信用卡儲值金額』-『總作廢返還儲值金額』-『系統服務費』
- 發票金額(含稅):『總核銷信用卡儲值金額』-『總作廢返還儲值金額』=發票金額(含稅)
品牌查看:
(1) 儲值金方案銷售情況
連鎖品牌總部可以查看消費者購買儲值金購買方案之相關資訊。
*可查看哪方案最熱門與其筆數跟儲值金總計。
*最多可查詢180天內,『下載清單』可下載目前檢視的報表資訊。
(2) 儲值金核銷情況
儲值金實際核銷情況以分店做顯示,可選擇查詢指定區間的指定分店的儲值金核銷總計。
*針對某間店家點選『查看』可以進入單一店家核銷報表進行檢視
單店查看:
【 店家管理 】/【 儲值金核銷紀錄 】
可確認到指定時間區間,店內實際核銷的總儲值金及贈點,同時也可確認到單一會員指定期間內的儲值金使用歷程
已核銷儲值金請款與撥款時程
核銷期間:前1日至31日
大麥系統寄發撥款通知與系統服務費發票:系統於次月5號統一發送至email信箱
店家寄回請款發票:於次月10號前將請款發票郵寄至大麥網路
發票寄送地址:10491台北市中山區八德路二段234號7樓 財務部-儲值金請款小組撥款時間:次月25號 *撥款時間若遇例假日將順延一日*
額外了解:
(1) 消費者使用儲值金介面 (儲值、使用、查詢)
(2) 門店核銷儲值金步驟 (機台操作指南)